机构职能
来源: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0 16:27 阅读:

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区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

(二)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区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和中、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镇办之间、各部门之间和区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文稿起草、文书处理工作,协调安排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组织安排区政府有关会议和活动,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区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区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网民留言、市长信箱、区长信箱及各级新闻媒体反映王益区重要问题的督查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省、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七)指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王益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内网及公文传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区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处理公民、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上访和受理网上投诉;承办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承办各级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工作,向镇、街道、各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信访督查制度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十三)负责区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办理省市联席办、信访局、相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承担中、省、市及区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十四)综合协调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镇、街道、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培训信访干部,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指导镇、街道搭建信访网络平台,负责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五) 负责信访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协调信访外事活动、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十六)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税、 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落实金融有关属地监管责任。

(十七)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十八)负责地方政府与中省市驻王益区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负责协助和配合中省市驻王益区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九)做好融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二十)负责全区企业的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和监管指导工作。

(二十一)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将有关行政许可及关联的政务服务职责划转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区政府办承担,划转后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


办公地址:王益区红旗街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暑7月-8月: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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