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8 11:49 阅读:

第一条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办字〔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铜川市王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规划和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拟订和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退休管理办法。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将有关行政许可及关联的政务服务职责划转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划转后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

第四条  区人社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五条  区人社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第六条  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王益区红旗街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暑7月-8月: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单位负责人:孙利军

联系方式:0919-2188309    传真:2188309

电子邮箱:497929422@qq.com


网络编辑:张鹏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