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您发来的政务信箱摘要“关于物业管理问题”(编号:LDXX20220417110520)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关于要求重新定价的问题。金茂大厦现在物业服务管理属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政府部门无权对金茂大厦物业收费标准重新定价。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更改合同内约定的价格及其他事项。
二是关于工作推诿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四条“本省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遵循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区协管、业主自治、各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原则”、《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条“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市级指导、区县监管、街道办(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是省市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原则和机制。来信人提到住建局对铜价发(2013〔100〕号)文件推诿扯皮,将本职工作推脱给下属部门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来信人可对照查询各级住建、各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物业服务管理职责分工,也可根据物业小区内公示栏公示的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物业服务管理方面各类问题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对于来信人提出的金茂大厦物业服务管理问题,依照《民法典》《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铜川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等法规规定,区住建局联合桃园办对铜川康鹏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予以了约谈,并对其下发《告诫函》,督促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铜川市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