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5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王益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4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3 |
华山料石厂:1.从2017年开始,每天不固定的从下午7点至凌晨4点,挖掘机工作发出噪音(以下简称问题1);2.料石厂下游200米处有一石渣厂,每天从下午7点至凌晨4点作业,粉尘严重,同时夹杂噪音。影响居民生活(以下简称问题2)。 |
王益区 |
群众反映的华山料石厂为王益区华山料石厂,属2014年资源整合保留的石渣生产线,位于王益区黄堡镇周家村崖窑沟,下设3个采区、6个加工点,2016年10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5日,2020年7月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关于铜川市王益区华山料石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一切采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停止一切采矿活动。2021年6月,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关于尽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王益区华山料石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现场核查时发现,该企业第三采区有长70米、宽15米的开采平台,存放有部分矿石,呈平台状分布,未发现开采设备及运输车辆,无外运痕迹。经市自 然资源局王益分局核实,王益区华山料石厂已于7月29日将开采平台矿石推平,并修整了部分不稳定危岩,拟对开采平台进行覆土绿化,无违法采矿行为。 问题1中的采石点为王益区华山料石厂三采区,2016年8月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008)中2类标准限值。2020年4月委托陕西驭腾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监测,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2020年7月份以来,因采矿证到期该企业无采矿行为。因此,不存在生产过程中噪声超标影响居民生活现象。 问题2中的石渣厂为铜川市王益区华山料石厂3#、4#加工点,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密闭大棚两座,该公司生产线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9套、喷淋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车辆冲洗台。3#、4#加工点厂界以外2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户等噪声敏感点。2016年8月,该厂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2020年4月,委托陕西驭腾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监测,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自2020年8月份以来加工点处于半停产状态,近期无生产迹象。2018年该企业委托陕西阔成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铜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七次)关于石渣生产建设管理有关问题会议纪要》规定的限制要求(有组织排放限制30mg/m³;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制1.0mg/m³)。2021年7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对该企业喷淋设施未正常启用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
属实 |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加强对王益区华山料石厂日常巡查检查,严查违法开采行为,并于8月1日约谈该企业第三采区负责人,督促其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度,严禁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8月2日该料石场第三采区平台已覆土,正在播撒草籽和植树;二是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加大执法力度,8月2日约谈王益区华山料石厂负责人,要求其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和生产设备的减振、消音、隔音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三是王益区工信局督促该企业加大厂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洒水抑尘频次,严格落实运输车辆管理覆盖、冲洗等制度;四是王益区黄堡镇政府负责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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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川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9-7871001,邮政信箱:铜川市第A01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