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铜川市王益区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58号提案的复函

铜王商函〔2018〕5号

来源:区商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08 10:4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类别:B 
铜川市王益区商务局         签发人:闫娴

尊敬的徐小明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清真食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区清真食品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在各大超市设立一个"清真食品专柜"以及配备一个熟悉清真食品的专管人员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悉数采纳并贯彻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关于规范我区超市清真食品的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调研,制定规划。对全区现有的超市清真食品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区主要超市加强清真食品管理、设立清真食品专卖区(专柜)的意见,为规范我区清真食品经营提供依据,适时出台我区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性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大民族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在集中宣传点、超市内开展国家民族政策和《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讲解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俗,让超市经营者了解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和禁忌,提高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饮食习惯重要性的认识,使超市经营者认识到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少数民族群众购买清真食品创造便利条件,为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规划,试点先行。通过调研,拟在正大百合超市作为试点,先行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所有清真食品,无论散装、袋装,无论种类,都应在清真食品专柜、专区集中出售,严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配备专职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清真食品专柜、专区的工作人员不得与经营非清真食品的工作人员混岗。在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经验成熟后,逐步在其他超市实施。

四、加强监管,形成合力。我局将加大同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通过查看票据、进货台账、加工从程序、清真食品标识及专柜摆放等方式,对辖区清真食品经营管理场所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推进超市设立清真专柜、专区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超市清真食品的经营行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18年4月16日


网络编辑:任乔乔
信息审核:任乔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