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超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取缔市人民医院门前露天餐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我区大同路、健康路大量饮食摊点占道经营,给市容环境、群众出行带来了很大压力,上级督办较多,群众意见很大。为了降低其对市容环境和群众出行的影响,确保创卫顺利通过,经区四创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将该处12家饮食摊点暂时引导至市医院门前南侧经营,由我局下属单位区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管理。2015年以来,我局曾多次协调场地,计划将其疏导至王益区居民点、振兴花园小区二期工程等区域经营,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顺利达成。
当前,我局仍以规范管理为主,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努力将该饮食摊点对市容环境、群众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控制数量。在2014年创卫期间12家饮食摊点的数量上,原则上不予增加,如其他饮食摊点有进入经营意向,将其引导至公园路便民市场等处经营。期间,多家饮食摊点提出在该处经营的申请,均被引导至公园路便民市场经营,当前摊点数量仍为12家。
二是规范秩序。要求该12家饮食摊点在市医院大门南侧人行道上依次摆放经营,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不得使用扩音设备宣传叫卖,经营时间为每日6时至14时。对下人行道摆放影响交通、垃圾清扫不及时、使用扩设备宣传叫卖、越时经营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2014年至今,累计处罚20余人次罚款千余元。
三是健康经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行业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督促整改了一批不符合食品卫生经营条件、无食品摊贩证和健康证的非法经营户,有效维持了食品市场秩序。目前,该处食品摊点基本达到了食品行业标准要求。
四是谋划疏导。当前,区城建监察大队仍在积极联系场地,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会将该12家饮食摊点疏导至其他区域经营,恢复市医院门前大门南侧路面秩序。
感谢您对王益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复函如有不足之处,敬请见谅。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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