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7 16:3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与监管力度,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以下简称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陕政公开办〔2021〕18号)《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铜政办发〔2021〕19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市政务新媒体树立正确内容导向,发挥好各自领域优势,讲好铜川故事、助力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精品账号推选标准惯例“3+1”(即更新频率高、点击率高、原创率高,半年内未被通报),本季度对“铜川生态环境”“印台发布”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重要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听民意、汇民智,助推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本季度,对纳入全国和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的112个账号进行检查,总体维持高效稳定运行,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内容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设置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链接无法正常访问,未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等问题。

(二)互动回应效果有待提升。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工作重视不够,互动回应功能定期检查工作不到位,未能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如:“铜川市法援中心”微信订阅号。

(三)监管运维机制有待加强。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报备工作落实不到位,账号注销或更改名称仍未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存在个别新媒体账号游离在监管之外现象。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要求使用规范表述、规范简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运维保障。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发布信息链接的时效性,及时处置异常链接。应定期检查订阅号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及时回应群众留言,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沟通桥梁和联系纽带的重要作用。应及时、规范转载上级党政机关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实时、准确宣传本级党政机关发布的重要民生事项,助推重要政策、惠民措施贯彻落实。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和更改名称报备制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私自关停、随意更换名称等现象发生。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账号密码,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三)完善审核机制。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程序,指定机构和在编人员负责审核工作,建立审核记录档案,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严谨性,严禁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请将本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及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监管自查工作情况于6月1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3648047401@qq.com,联系电话:3183030)。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其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附件: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网络编辑:狄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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