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铜川市王益区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铜川市王益区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意见采用情况的回复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3 17:29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铜川市王益区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在规定时限内,共收集意见建议三条。现对意见采纳情况分别回复如下:

一、《铜川市王益区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条:“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区电子证照管理工作。”(区行政审批局)建议修改为:区政府办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区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理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无指导监督职责。

回复:建议合理,采纳。

二、《铜川市王益区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政务类电子证照目录的编制,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广、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区行政审批局)建议修改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类电子证照目录的编制,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广。区政府办负责政务类电子证照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理由:区行政审批局作为一个电子证照的用证单位,不能履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回复:不予采纳。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属你局二级单位,请参

照职责,在本单位内部自行调节。

三、《铜川市王益区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负责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电子印章系统运维指导和电子印章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王益分局负责电子印章的治安管理”。(区行政审批局)建议修改为: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共同负责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电子印章系统运维指导,市公安局王益分局负责电子印章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电子印章的治安管理。

回复:不予采纳。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属你局二级单位,请参照职责,在本单位内部自行调节。



铜川市王益区联合征信中心     

2020年9月23日          


网络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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