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意见征集情况说明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14 09:2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意见收集情况

(一)财政局

铜川市王益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机构改革中整建制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责任一并划转,建议“附件1第3条招投标信息”中的责任单位改为“各镇办、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议“附件2第4条政府采购领域”中的牵头单位修改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区卫健局

建议附件2中第7条,删除“药品”;附件3中第4条删除“区级卫计部门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

(三)文旅局

附件3第7项的牵头单位建议加上区教科体局,原因为体育工作已划归教科体局

(四)教科体局

建议附件3教育领域公开内容修改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五)民政局

建议附件3第2项任务中的责任单位增加: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福利已分别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

其他涉及单位均无意见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附件1第3条招投标信息”中的责任单位改为“各镇办、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意见中,采纳该意见,并在责任单位添加财政局。采纳“附件2第4条政府采购领域”中的牵头单位修改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意见。

(二)采纳建议附件2中第7条,删除“药品”。意见“附件3中第4条”删除“区级卫计部门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中,采纳删除“区级卫计部门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意见。

(三)采纳“附件3第7项”的牵头单位建议加上区教科体局。

(四)采纳“附件3教育领域公开内容”修改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五)采纳“附件3第2项”中的责任单位增加: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