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2月6日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310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国务院2024年6月14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对183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铜川市政府2025年1月3日印发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对39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文件予以废止。为维护法治统一,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起草过程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区司法局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清理范围、内容、标准及职责分工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安排。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的清理原则,由区级各部门对标国务院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及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梳理出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初步清理建议。结合各部门报送的拟清理清单,区司法局根据市政府废止的文件目录对应查找相关部门,并向各相关部门制发《关于报送需废止的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函》,要求各单位逐一核查是否以市政府宣布废止的文件为直接或间接依据进行发文,查漏补缺,逐件进行甄别和研究论证后提出初步清理建议。区司法局共收到清理建议39条,采纳39条。
三、内容说明
本次清理共拟废止文件39件。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区司法局梳理汇总后,起草了《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拟对《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铜王政发〔2015〕4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铜王政发〔2015〕14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铜王政发〔2016〕20号)等36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提请区政府审定后印发。
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