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市王益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9 10:39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结合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月14日印发的《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23〕4号)文件内容,区财政局起草了《铜川市王益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二、起草背景

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铜川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铜川市王益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方案(试行)》等法律和行政规定,结合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月份印发的《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23〕4号)文件内容,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局起草了《铜川市王益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制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铜川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铜川市王益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方案(试行)》等法律和行政规定,区财政局起草了《铜川市王益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四、征求意见情况

8月3日,我局向8家区级单位征求意见,7家单位回复,回复意见均为无异议。8月8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8月23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

五、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7条。

第一条是《管理办法》制订的法律法规依据;第二条是实施财政投资评审的意义;第三条规定实施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主体;第四条规定区财政局在投资评审业务中的职责;第五条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第六条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第七条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第八条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第九条规定了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开展投资评审业务时应遵循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项目主管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第十一条规定了项目建设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第十二条说明在特殊情况下,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查询工作予以配合;第十三条说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原则;第十四条说明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的效力;第十五条说明对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第十六条规定区财政局可根据本办法及有关文件,制定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第十七条说明本办法有效期为5年。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制定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基本和市级《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和2018年印发的《铜川市王益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暂行)》(铜王政办发〔2018〕29号)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新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点由原来的“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修改为“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审核的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入库”。

2.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旧的《管理办法》中的第五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

3.新的《管理办法》将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由原来的六项重新梳理为五大项,取消了“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4.新的《管理办法》将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由原来的十二项变为十三项,新增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评审”。

5.新的《管理办法》将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由原来的七项增加至八项,加入了“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评审程序实施评审,与项目建设单位座谈,现场审核,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对项目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应根据《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新的《管理办法》中将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开展投资评审业务时应遵循的规定第二条由原来的“评审人员必须参加与评审项目有关的工程现场协调会,材料、设备招标会和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等工作事项”变为“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财政投资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评审工作量不应低于60%”。

7.新的《管理办法》将项目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的职责由原来的四项变为五项,新增“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承担项目的主体责任,对项目的立项、预算、变更、结算和决算全面负责”。

8.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原则。

9.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办法的有效期为5年。

六、主要问题及说明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将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扩大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融资安排的财政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评审任务更加繁重。同时管理办法对评审工作各个阶段的时间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更加注重工作的时效性。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