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8 10:1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融合、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 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 陕政公开办〔2021〕18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 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 铜政办发〔2021〕19号)等法规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抖音、头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APP)等。

第三条政务新媒体的主要任务是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深化政民互动等,其建设应用管理水平是全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主管主办单位要遵循管办分离、统筹规划、互联融合、分级分类、需求引领、正确导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保障安全等原则,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政府办是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发展。区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分别是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区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是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协同监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舆情回应等工作,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第六条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主办单位承担建设规划、运维管理、组织保障、安全发展等职责,可指定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承担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委托其他单位承办的,主办单位必须加强资质审核,签订承办及保密协议,明确约定权责条款,确保承办单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安全到位,同时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结果考核。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主管、主办单位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有序运行。

第三章 开设整合

第七条开设流程。政务新媒体开设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开设原则。区政府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二)审核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

(三)发布公告。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开通公告信息在首页显著位置悬挂且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0天。

第八条整合流程。政务新媒体整合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信息变更。由主办单位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变更事由),报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变更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进行相应操作(说明变更事由)。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变更前,各申请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必须保持正常更新状态。

(二)退出监管。因机构改革等职能发生变化,不再具备行政职能的,应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附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报区政府办公室申请,逐级审核,经国务院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退出平台监管。

(三)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需注销关停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方可启动注销关停工作。

第九条名称规范。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容易识别,与本地本单位名称和工作职责相关联。经批准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应进行实名认证,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同一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应保持名称一致、账号风格统一。

第四章功能建设

第十条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建成以王益发布、爱王益、今日王益等政务新媒体为龙头,部门为支撑的政务新媒体两大矩阵。

第十一条政务新媒体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章节规定全面公开内容。

(一)紧密围绕职能定位,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准确权威。

(二)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严禁发布来源不明信息、敏感性信息、涉密性信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三)信息发布形式力求多样化、丰富化、分众化,要充分考虑传播规律和受众偏好,实现文字、图片、动漫、音频和短视频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信息的到达率和渗透率。

(四)注重原创内容发布,及时做好信息更新,逐步增加原创信息发布数量和频次,涉及的重要政务信息应与区政府网站及区龙头新媒体保持同步更新,确保内容权威、准确、及时。

第十二条政务新媒体要切实做好政务服务。政务新媒体提供的办事服务事项应与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王益区)和本部门已有的办事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源、发布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步。

第十三条政务新媒体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互动交流、舆情回应功能建设。

(一)政务新媒体必须开设留言、评论和私信等功能。

(二)各部门要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按照主题、关注度等进行分类汇总和结构化处理,编制形成知识库,并实行动态更新。

(三)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辟谣信息,以正视听。

第五章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区政府办、各主办单位要配备足够工作力量负责全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运维工作,做到专岗专责。领导班子中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各主办、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一)专人负责制度。明确总负责人和栏目责任人,负责栏目设计、选题策划、信息编发和内容质量等工作。

(二)内容保障制度。明确内容更新周期(不超过7天)、保障单位、AB岗等关键要素,杜绝僵尸栏目,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重要信息首发比例。

(三)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发布审核主体和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和党委、区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相关信息全面客观。

(四)读网值班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人每日对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

(五)留言办理制度。每日登录相关互动交流系统(含电子邮箱),妥善办理各类留言,确保留言及时办理、回复,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六)工作年报制度。编制政务新媒体本年度监管和工作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区政府办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和协同工作水平。

(一)建立与宣传部门及区融媒体中心的工作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之间协同联动机制,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不断推进信息同源、联动发布,扩大传播合力与影响力。

第六章安全防护

第十七条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建设,对攻击、侵入和破坏行为以及影响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政务新媒体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第七章考核培训

第十八条区政府办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行、监管等工作,每月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通报,每年度进行考核评估,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范围。

第十九条区政府办要严格按照“月检查提醒、季通报约谈”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同时,完善奖惩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评优秀政务新媒体,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表扬;对因政务新媒体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二十条区政府办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信息编发、政务服务、舆情研判、回应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能力,鼓励新闻编审人员参加媒体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


网络编辑:狄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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