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9 20:1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王经开管〔2024〕26号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企业,建筑工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益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王政办发〔2024〕12号)文件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将《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整治内容

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全链条安全监管一并纳入本次整治行动。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既有电动自行车数量、规格及小区管理充电设施摸排的情况,建立台账,制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制度,严禁在未满足防火分隔要求、未落实监护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二)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全面摸排经开区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风险隐患,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停用、搬离、清理,不得用作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

(三)整治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车是否违规在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建立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等;严禁电动车违规进入厂房内和施工区。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经开区管委会或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等单位协助处理。

(四)整治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开展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排查整治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企业、建筑工地、塬上苑小区是否定期对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维护,并完整准确记录;企业、建筑工地、塬上苑小区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五)整治消防生命通道、疏散通道不畅通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建筑工地、住宅小区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施划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是否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杆、水泥墩等障碍物。

(六)引导全民参与违规行为整治。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不得上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居民防火公约;鼓励引导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举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各企业、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普及宣教,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法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要求、火灾逃生方法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的良好局面。

(七)强化常识性宣传和警示性教育培训。各企业、建筑工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政策、布局、建设动态及安全使用规范化管理常识的宣传;宣教落实陕西省《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范;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积极组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向居民职工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常识,电动车充电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鼓励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由经开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江峰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胡红恩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   鑫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康   杰    安监站站长

丁芙蓉    办公室主任

马海星    产业发展部部长

闫   辉    综合计划部部长

王   玉    财务部部长

马万龙    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7月31日前)。各企业、建筑工地要强化分析研判,做好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全链条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8月至12月)。各企业、建筑工地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围绕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开展整治,并将电动三轮车同步纳入整治范围,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持续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要深入剖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排查、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对自查和巡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堵塞隐患漏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损毁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遇到私拉电线、违规停放电动车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登记责任,对不听劝阻、制止无效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及时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企业、建筑工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入脑入心,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网络编辑:马珉琪
信息审核:胡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