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经开管发〔2024〕20号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经开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企业、建筑工地:
为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填补零星工程监管空白,规范零星工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因零星工程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区安委办、区住建局《关于加强铜川市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24〕51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按照各项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管理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的零星工程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包括小散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和零星作业。本通知所称小散工程,指按规定无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小型建设工程(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具体包括:
(一)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以下统称“限额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二)限额以下的水务、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限额以下的各类地下管线施工工程;
(四)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五)限额以下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次装修工程;
(六)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七)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拆除工程;
(八)土地平整、生态修复、园林绿化等需要对外接受工程弃土,消纳量在20万方以下的零星纳土工程;
(九)其他需纳入零星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本通知所称的零星作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在法定的公共区域进行的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特定安全风险且依法无需许可审批的小规模非工程建设类生产作业活动。具体包括:
(一)小规模的空调、太阳能、雨棚、防盗网等非主体工程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二)小规模的建筑外墙清洗、修补等各类建筑外墙零星高处作业;
(三)小型临街广告牌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四)小规模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五)小规模的展台、布景等搭设、拆除作业;
(六)其他需予以安全生产纳管的零星作业活动。
本通知所称建设单位或个人,是指投资进行零星工程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零星工程安全生产纳入监管,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或零星作业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
以下情形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一)临时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参照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以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由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和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依法进行查处。
二、夯实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建设单位或个人对零星工程的安全生产负以下责任:
1.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开工备案手续,自觉接受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阻碍监管单位按照规定对零星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将各类零星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施工,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禁止将零星工程委托给非企业组织(如个人、包工头等)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
3.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零星工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性行为或者相关安全生产标准指引,对零星工程进行核实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监管单位;鼓励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零星工程进行监管。
4.零星工程完工前的整个施工作业期间,应将《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零星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零星工程安全检查要点》等张贴于施工作业现场显著位置。
(二)参建企业主体责任:承接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对相关建筑活动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1.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章、规程开展零星工程,确保零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零星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方案,施工作业方案应经施工企业审批盖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防范施工现场违规违章施工操作行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禁止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等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零星工程的监督管理:
1.受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零星工程的开工备案,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资料、零星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进行审查把关,提前告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等,并及时将开工备案信息上报给经开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巡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零星工程,发现未办理开工备案手续、擅自进行零星工程的或者零星工程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经开区管委会处理。
3.将本通知关于零星工程的要求及相关禁止性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物业区域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和防范零星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充分发动物业小区人员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一)建立完善零星工程开工备案制度
1.零星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主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在物业管理区域进行零星工程的,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开工备案手续;不在物业管理区域进行零星工程的,向经开区管委会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2.零星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经开区管委会办理备案销号。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开工前应根据《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指引(范本)》(见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填写《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申请表(范本)》(见附件2),报送物业服务企业、经开区管委会办理开工备案手续,领取《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见附件3),同时接收《零星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见附件4),签订《履行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5)。
(二)建立完善零星工程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在组织开展零星工程日常巡查检查时,对零星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重点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1.是否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2.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作业。
3.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5.施工作业区域是否有护栏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
6.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零星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零星工程安全检查要点》等相关文书。
7.对照《零星工程安全检查要点》(见附件6),逐条进行现场检查,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凡发现未办理开工备案手续、擅自进行零星施工活动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制止、查处并督促整改;发现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的,立即制止并及时移交区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1.《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指引(范本)》
2.《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申请表(范本)》
3.《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
4.《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5.《铜川市王益区履行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6.《铜川市王益区零星工程安全检查要点》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