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经开管发〔2024〕15号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建筑工地:
根据《铜川市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铜王政办发〔2024〕5号)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印发《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铜川市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铜川市王益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下级预案。
(四)定义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原则。
二、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经开区管委会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任指挥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任副指挥长,经开区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开区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担任。具体负责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落实省、市、区政府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研究制定经开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组织经开区各部室和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各部室和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经开区各部室和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
(2)承担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
(4)负责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
(5)承担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经开区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置经开区重污染天气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指令的上传下达,按规定向区政府报送事件信息。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保障,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2)产业发展部:向经开区企业下达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做好跨行政区域应急机构的沟通协调,申请上级应急支援;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安监站:负责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宣传应急预案中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错峰生产,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4)综合计划部:负责经开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减排,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监督建筑施工单位落实停工停业措施,确定建筑工地减排清单,指导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地编制应急减排预案;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5)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加大经开区道路洒水保洁频次,督促做好道路洒水保洁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6)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履行环境应急职能,落实限产限排、停工停业和防尘降尘措施,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三、预警级别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行三级预警,即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
预警Ⅲ级:预测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AQI>150持续3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预警Ⅱ级:预测AQI>200持续36小时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预警Ⅰ级: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应急预警实施过程中,指挥部可根据区指挥部有关要求,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四、应急响应流程
经开区指挥部各部门、企业要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一)监测预警
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实施预警响应,跟踪分析预警反馈信息,对是否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提出意见,经经开区应急指挥部领导同意后,上报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
(二)预警启动
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上级预警启动指令后,及时报告经开区指挥部领导,并由指挥部办公室向经开区指挥部各部门、企业发出预警启动指令。
Ⅰ级(红色)预警一般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预警一般提前12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紧急情况下,指挥部可根据上级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黄色:预计发生Ⅲ级重污染天气时,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橙色:预计发生Ⅱ级重污染天气时,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红色:预计发生Ⅰ级重污染天气时,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预测达到预警条件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当接到市指挥部发布启动全市或区域预警级别时,全区应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按照统一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指挥部收到区环保、气象部门报送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启动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指示后,启动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应急报备
在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启动(调整、解除)指令后1小时内,经开区办公室向区政府报送经开区应急响应情况。
(五)应急响应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有关企业接到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的预警启动指令后,抓紧做好应急准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实施过程中,当经开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通知调整应急级别时,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企业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情况反馈
自接到预警指令后、正式启动前2小时,各部室、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有关企业向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准备情况。应急实施过程中,各部室、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每4小时向经开区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一次应急开展情况,特殊或紧急事项及时报告。
(七)应急督查
应急响应启动后,经开区安监站对各部室、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有关企业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停工停业措施情况、落实限产限排措施情况以及有关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查。
(八)应急调整与终止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根据区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可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预警调整或解除信息。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
五、应急保障工作
(一)组织保障
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人,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二)机制保障
各企业要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领导指挥机制、会商预警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督查机制、舆论引导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实施。
(三)能力保障
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的保障工作。经开区办公室要选择性能好、通行能力强的车辆用于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保障事件预警、处置以及平时督查检查、预案演练全过程用车。经开区各部室要督察企业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按照每年2次的应急标准储备应急物资。
(四)技术保障
根据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信息、应急预警建议和专业技术指导,经开区严格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措施。
(五)人员保障
各企业应急机构专职人员应相对稳定,因工作分工或岗位调整的由其继任者自动接替,人员调离时应及时补缺,并报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启动后,经开区管委会和企业应急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全天候在岗,并保证通信畅通。
(六)预案保障
经开区内列入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和扬尘工地均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预案要包括应急机构、应急职责、应急流程、减排措施、培训演练等主要内容,且要经过专家技术评审和减排评估,做到“一企一策”。
经开区各相关部室、企业在将要或已经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在经开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开展人力、资金、物力、通信、医疗等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六、预案管理与实施
(一)预案宣传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宣传制度,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及重污染天气防范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和环境保护意识。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二)预案演练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企业适时开展包括应急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联防联动能力、预警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等内容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演练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三)预案更新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预案实施、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组织机构人员变化等情况,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七、预案总结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梳理重污染天气成因、预测预报、会商决策、预警发布、应急响应、舆论疏导、应急终止等各个程序和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和阻碍,总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取得的成效,为逐步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依据。
八、预案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对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措施等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相关名词的含义
AQI:即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计算方法参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王益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