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1 14:57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王经开管发〔2020〕28号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办站,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企业、建设工地:

现将《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20]66号)及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20]58号),结合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通过三年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杜绝一般以上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控制新建化工项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原则不再引进新建化工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化工产能落户经开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提升工艺技术安全生产能力,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在20209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按照红、橙、黄、蓝不同风险等级,完成“一图三清单”,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治清单动态管理,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责任。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3. 强化特种设备和防雷电检验检测。202010月底前,建立全覆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和防雷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清单,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坚决杜绝特种设备超期服役现象。对特种设备和防雷电设施设备存在超期未检验及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和防雷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继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在巩固201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区安委办对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发现一处关闭取缔一处;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上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年活动。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分级监管等管理措施。对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落实管控责任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专项治理。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上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园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全面建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大力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安全风险与社会责任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能力。全面提升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安排

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初至9月底)。制定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202010月至12月)。经开区管委会各部室、办站,经开区各企业、建设工地要根据本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持续推进(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攻坚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难点、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晰任务清单、保障措施,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加大力度,强化执法。经开区领导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把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经开区综合计划部、产业发展部(招商部)要按照经开区产业发展布局,严把关口,坚决禁止危化企业变相入驻。要以这次攻坚整治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研究建立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三要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攻坚行动,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职工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标开展自查排查整改,杜绝“三违”现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攻坚行动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扩大安全生产的影响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为本次攻坚行动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网络编辑:张博
信息审核:高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