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王益办发〔2024〕83号
铜川市王益区王益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益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站所:
为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王益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王益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4日
王益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
长效机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省市区安排部署及《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建立长效机制阶段。结合区工作专班印发《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扎实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及《铜川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办长效机制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及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和更新改造工作,2024年9月底前完成2022-2024年更新改造任务、10月份开工2025年更新改造任务。持续巩固全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及时开展回头看,建立常态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确保风险隐患清仓见底。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各种渠道发现的燃气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反复出现的问题,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纵深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
1.按照《全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大起底”排查,依据排查评估结果,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以下任务均须各村、社区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2.对排查发现存在管道严重锈蚀、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或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2024年底前,所有“带病运行”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升燃气场站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1.规范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调峰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场站安全管理。按照全市燃气场站建设管理规范化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我办燃气场站设施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要求,逐企业逐场站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全面消除重大隐患。对用地、规划建设及消防设计审验手续不全,不符合现行设计标准强制性规定,超设计运行年限,未进行设备设施安全评估,安全间距不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防雷、防爆、防静电、防火等安全设施、监测设备不健全以及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域等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存在重大隐患的燃气场站,进行全面整改,2024年底前问题场站设施全部整改到位。(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
1.按照《铜川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城镇燃气管道工作机制》(铜安委办发〔2024〕81号)和《划定王益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告》要求,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督促燃气企业规范设置燃气安全警示标志。(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排查涉及燃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相关项目建设主体把燃气管道平面位置、埋置方式、埋置深度以及与其他管线位置关系等情况,作为涉燃气项目交底重要内容。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交底会商等管道保护措施的,要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停工等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并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2024年10月20日前,上报一批第三方施工破坏典型案例。(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严格落实随瓶安检、入户安检制度,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坚持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发放图文并茂的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场景化检查指导手册,全面实行实名制购气制度。(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行业办所要广泛运用微信、电子屏、广播大喇叭、在广场、村委会等集中点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品等,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王益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合商务局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定期培训,提升燃气使用、应急处置技能。(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局负责)
(六)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
1.加强生产和销售领域“问题灶、管、阀”等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餐饮场所(九小场所、建筑工地等)不合格产品检查执法力度。(市场监管所、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王益派出所、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与燃气管理、应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联动,进行联合执法,各有关办所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执法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王益派出所加强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的管理,依法查处燃气违法运输行为;加强对将醇基燃料、工业丙烷、生物质燃油等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溯源查处;加强对餐饮等用气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连接软管私接“三通”、连接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等违反消防法规等行为依法查处,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王益派出所、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进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建立常态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整治“扫街”行动工作方案》(〔2023〕31号)和《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扫街”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2024年年底前每月开展联合“扫街”检查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有隐患不用气、用气没有隐患”的要求,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建立建立健全“扫街”台账。(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王益派出所、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街道不定期对各相关办站、各村和社区“扫街”排查过得用户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将上报街道纪委进行追责问责。(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省市区及街道各项工作要求,落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定期研究推进。相关办站所要按“三管三必须”和方案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形成街道统筹、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各村、社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