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王益街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 排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王益街道办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6 14:5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益办发〔2024〕15号

铜川市王益区王益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益街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

排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王益街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王益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1日








王益街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对象排查复审工作方案

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工作的通知》(铜王民发〔2024〕47号)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精准率,结合王益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精准救助为目标,以公平公正为主线,通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年检)有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到相应的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排查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3、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大学生;

    4、三类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做好低保复审排查工作

1.全面开展低保复审排查。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把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基本认定条件,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象公示等程序和分类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A、B、C三类保障人员按期进行全面有序复审,要以复审结果为依据,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将低保家庭中成员、财产、收入有变化且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及时清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形成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机制。

2.科学运用信息核对结果。各村、社区在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切实落实信息核对程序,对信息核对结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做好相关政策解释,有效提高信息核对结果的运用率。

3.采取的方法和步骤。低保复审排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入户走访、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此次复审排查工作从2024年2月开始,每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3月、9月)。各村、社区对照检查内容,按照《王益街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低保复审排查工作。

(2)复审排查阶段(4月、10月)。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依据A、B、C分类进行复审排查,做到自查有内容,自纠有措施。同时,要加强宣传,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复审认定工作取得实效。

(3)汇总统计阶段(5月、11月)。各村、社区对低保复审排查结果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因刚性支出纳入低保、享受渐退帮扶政策等对象分类建立台账,复审排查报告中具体体现。

(二)扎实做好城乡特困人员年检工作

1.夯实责任,扎实开展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复核排查工作。

各村、社区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按照“不漏片、不漏点、不漏户、不漏人”的要求,逐人对申请、审核、确认程序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将本人及其居住房屋进行影像资料存档,准确掌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对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及时清退。上报的年检结果要与社会救助动态监控数据库数据一致,切实做到精准认定。同时,在年检复核过程中,及时摸排辖区困难群众情况,对符合特困人员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统筹兼顾,有序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服务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城乡特困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并配合区中心敬老院做好城乡集中供养对象服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要及时与散居特困对象签订照料服务协议书,督促落实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对城乡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更换调整,确保城乡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积极推行照料服务卡,将照料服务人姓名、职责和投诉电话入户上墙,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持有“一卡一协议”(照料服务卡、照料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会对委托照料服务的监督作用。

3.强化措施,着力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入住率。

各村、社区对于在供养服务机构供养的特困人员要及时了解其实际生活状况和机构供养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确保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同时,对于此次年检排查中发现的散居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并通过政策宣传、试入住等方式,鼓励引导入住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对无法准确表达个人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征求其监护人、亲友、照料服务人或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结合生活自理能力、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综合评估其集中供养需求,准确摸清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意愿,确保需求满足率达到100%。

4.精准评估,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年检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要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身体情况进行评估,认真填写《王益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年审表》和《王益区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把年审表和评估表归入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档案,切实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确保年检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三)扎实做好困境儿童工作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实时录入、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确保儿童及监护人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工作。继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全面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整体水平。

2.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年检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按照不漏片、不漏点、不漏户、不漏人的要求开展细致全面的摸排,切实摸清辖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基本情况。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已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剔除、清退,并及时报街道办。同时,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工作,确保困境儿童基本情况与信息系统上报内容一致,切实做到建档立册、规范管理。

3.做好孤儿大学生学习、生活保障工作。各村、社区在每年7月高考成绩出来后,要及时排查上报新增孤儿大学生,并和所报考学校及时取得联系(了解学费,学校账户等情况),协助做好孤儿大学生学费发放工作(孤儿大学生学费每人每学年资助不超过10000元,10000元以内全额资助),生活补助参照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发放,毕业次月停发。

(四)扎实做好三类人员对接监测工作

各村、社区要做到三类人员和民政低保边缘家庭的无缝对接,并做到常态化监测,确保落实相应的兜底保障政策。

五)扎实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各村、社区要将低保复审结果以总结形式于510日,1110日前向街道办报送。515日前,将相关儿童年检资料、城乡特困人员年检报告及资料,城乡特困人员年检资料报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工作政治站位,坚持城乡统筹,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年检)和政策落实纳入当前重要工作日程,对照复审排查内容,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做到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定期督查、程序规范、资料完善、对象精准、信息灵通,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精准摸排。各村、社区救助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责任担当,通过宣传、走访、信息核对、主动发现、综合研判等措施,加大政策宣传,扎实推进提标和排查工作,确保将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同时,要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严厉惩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腐败现象,坚决纠正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中作风飘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推诿刁难、不作为等作风和认识问题,要认真整改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救助环节不规范问题。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防止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发生。

(三)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铜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低保、特困、困境儿童认定标准,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象公示等环节,切实做到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精准认定。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加强排查和政策落实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长期末端公示,要建立救助对象公示图片资料库,对要求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留存。街道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社会救助排查复审(年检)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将进行总结推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网络编辑:吴琼琼
信息审核:吴琼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