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王益街道2023年深入开展 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街道办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14:5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王益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益街道2023年深入开展

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新城社区,各相关办站(中心):

现将《王益街道2023年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数据统计表

2.王益街道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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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24日

档(二)

2023年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各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个年”活动等全区中心工作,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确保社会救助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治理“脱保”“漏保”、应纳未纳、救助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发救助金、特困供养人员照护缺失等问题。

1.重点防范“脱保”“漏保”问题。是否通过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日常走访等多种途径,运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交救助申请。是否落实好“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渐退帮扶”等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有效防止“脱保”“漏保”问题。

2.加大治理救助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发救助金等问题。在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时,是否按照政策规定程序,以入户核查为基础,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为监督,以家庭经济核对系统为补充,有效防止已死亡人员进入低保系统;是否安排工作人员适时入户走访及时清退死亡人员;是否常态化做到社会救助信息与殡葬信息的比对核查,清理已死亡的救助对象;村(社区)是否将当月死亡人员及时上报镇(街道),做好死亡人员低保次月停发工作。

3.严格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制度。镇(街道)是否签订特困供养人员照料协议;是否按照特困供养人员照料协议开展复核评估,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做好巡防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特困人员遇到的各类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并督促照料护理人落实整改;村(社区)是否监督照料护理人落实对特困人员的日常护理、生活照料、生病看护和住院陪护;村(社区)是否定期对特困人员进行探访,对照料护理人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集中治理保障不及时、综合施策不全面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等问题。

1.规范审批程序。是否及时受理自主申报、热线反馈以及在

保对象的求助诉求;是否统筹做好辖区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包括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和审批、公示监督(审核审批公示、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政策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审批社会救助政策。

2.实现精准认定。是否定期与乡村振兴、医保、教育、住房、工会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依规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覆盖范围,并根据家庭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

3.落实兜底政策。是否用足用好低保“单人保”、“渐退帮扶”、临时救助等兜底政策;是否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落实到位;是否对于纳入低保范围的返贫人员,落实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待实现家庭经济状况稳定后再退出低保范围;是否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政策文件要求,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的作用,突出临时救助制度“应急”“过渡”功能,强化临时救助政策实施,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

事难办以及责任不明确、推诿扯皮、未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1.坚决治理业务经办“四风”问题。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检查部署推进工作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在各项救助业务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以及责任不明确、推诿扯皮、未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2.坚决查究履职尽责不力问题。一查工作责任履行情况,看是否存在重点任务不推动、政策规定不落实、治理态度不坚决、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二查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情况,看是否存在“暗箱操控”、“封闭运作”等问题。三查落实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主体责任情况,看是否存在对群众申请推诿扯皮、无故刁难等问题。

3.坚决查处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严格查处是否有效对民政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进行监督管理,是否全面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严厉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步骤为:

(一)动员安排阶段。严格按照区民政局“三个一”抓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具有可操做性的专项整治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做好动员部署。3月25日前完成。

(二)全面排查阶段。街道民政办及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全面查找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等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并形成长效机制。6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督导检查阶段。及时掌握各村(社区)工作动态,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村(社区),街道将开展实地督导,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9月20日前完成。

 (四)总结报告阶段。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村两委会成员,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村(社区)民政助理员为联络员,加强信息沟通,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送街道工作专班。12月10日前,对2023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采取包抓领导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包户的原则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社区)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现场督办,敢于啃硬骨头,要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我街道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大社会监督。各村(社区)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村务公开栏公开社会救助标准以及申请条件、程序、方式和应提交的材料等政策,方便群众熟悉政策、申请办理。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并积极宣传、推荐。



网络编辑:王娟
信息审核: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