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25-002257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文机构:  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发文文号:  铜王河办发〔2025〕179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5-08-29 16:4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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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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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8-29 16:4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

野生鸟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鸟类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铜川市王益区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方案》《铜川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6月至2028年6月在全办开展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紧盯“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坚持“打、防、管、控”并举,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寄递、食用、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捕猎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爱鸟护鸟良好氛围。

2025年6月至7月:重拳出击、破案开路,全面遏制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势头,鸟类保护全链条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基本建立,打击保护工作取得立体式阶段性成效。街道召开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题会议,成立了以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相关办、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为成员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专班,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日报告”制度,完善风险区域、重点场所问题台账,排查清理非法猎捕工具,举办普法宣教活动,全面遏制了街道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势头。

2025年8月至12月:持续严打严查严管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街道工作专班牵头,推动涉鸟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进一步完善鸟类保护全链条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推进打击保护工作取得全方位显著性成果。

2026年1月至2028年6月:巩固提升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与日常监管联动,常态化依法依规严打严查严管各类违法行为,落实保护鸟类各项工作任务,让保护鸟类在全社会成为习惯和自觉。

2028年以后,每年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抓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打防一体,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为。

严打非法猎捕行为

1.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林长、护林员、村组干部作用,对林区、水域、农田等野生鸟类活动频繁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非法猎捕风险区域台账

2.快查快处一般案件。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网捕、诱捕、投毒、强光、仿声、捣毁巢穴、掏蛋、火攻、烟熏以及使用猎夹、猎套、地枪、排铳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3.抓好重点案件查办。深挖彻查问题线索,追踪野生动物来源去向,查清上下游违法犯罪链条,对构成窝案串案和有组织的团伙案件,要扩大侦查范围,全面扫清违法犯罪网络,形成强大震慑。

严管非法运输寄递

4.加大检查力度。严查交通要道及物流运输车辆,加大对车站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旅客行李和随身物品检查力度,严防非法运输和携带野生鸟类及其制品。做好货物检查、手续查验、查封扣押等工作,坚决斩断非法运输链条。

5.规范寄递管理。加强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全过程监管,压实托运人、承运人主体责任,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自查,加大重点检查和实地督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严查非法经营售卖

7.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人工繁育场,重点检查早夜市、临时集市、流动摊点、农家乐、私房菜馆、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宠物店、渔具店、活禽店、五金杂货店等场所和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以及鸟贩子、驯养鸟爱好者、鸟类栖息地附近农户等重点人群,分类建立台账。

8.加大执法力度。加密排查、抽查、暗访和联合执法频次,重点打击非法制售猎捕工具和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以及为其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由“明”转“暗”非法交易案件侦查,重点打击长期从事非法贩卖的专业化团伙。

9.加强联合惩戒。对屡查屡犯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者,及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相关经营活动和市场准入。

严惩非法食用利用

10.落实禁食野生动物规定。加强餐饮单位、农家乐、食品加工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惩非法加工、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行为。

11.强化繁育展演场所监管。全面排查野生鸟类人工圈养、繁育、展示、表演等场所,及时查清来源不明鸟类,对存在非法人工繁育行为的依法严惩,坚决斩断产业链条。

12.加强个人持有鸟类排查。突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重点场所,强化对个人持有野生鸟类的资质和来源排查,对非法持有的及时处理。持续宣传引导群众主动上交饲养的野生鸟类。

严保栖息地生态环境

13.加强森林草原保护修复。开展林草保护修复工程,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黄堡镇、王家河街道、王益街道林草地及城市公园等鸟类主要栖息地为重点,严禁非法土地开发、肆意砍伐森林等破坏行为持续优化鸟类栖息环境

14.提升河流水域生态质量。加强漆水河王益段及其主要支流保护,强化湿地生态修复,严厉打击违规围堰种植、违法养殖、违法开垦湿地、非法捕捞等破坏鸟类栖息地的违法行为。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保障栖息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管控污水排放和水体污染行为。

15.科学开展农业生产活动。规范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推行有机绿色生产方式,鼓励群众使用驱鸟装置或友好型防鸟网。加大农田等农业生产区域捕鸟网、猎夹等非法工具清理力度。

16.规范实施各类建设活动。严格落实光伏、风电、围堰、交通设施等建设项目对鸟类生存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17.扎实开展日常巡护监测。行业部门协同监管,夯实生态护林员网格员巡护管护责任,全覆盖开展巡护巡查,全面清理捕鸟网、电子诱捕器等非法猎捕工具。加强伤病、迷途等异常状况野生鸟类收容救护,严禁以收容救护名义买卖野生鸟类及其制品,死亡鸟类个体要严格无害化处理,形成“监测、收容、救护、检疫、处置”闭环。

严抓护鸟宣传教育

18.深化普法宣教。加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依托各类新闻媒体、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结合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开办护鸟爱鸟广播电视主题栏目,推动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经营主体,曝光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和践行保护理念。

19.办好主题活动。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陕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落实鸟类保护相关学习要求,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鸟类保护。

20.净化网络环境。将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非法食用利用鸟类、发布猎捕工具和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信息纳入“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内容,加强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和直播平台的监测监管力度,动态筛查清理违规信息,强化舆论引导。

21.广泛开展监督。鼓励各类志愿者等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日常巡护,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镇周边鸟类栖息地和重点场所日常监督。将爱鸟护鸟融入乡村治理范畴,纳入农村平安建设和村规民约,推广保护鸟类村(社区)吹哨、街道报到”机制。

三、职责分工

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开展鸟类保护工作,在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狩猎证管理,严防超类别、超区域超时段猎捕负责依法清理整顿鸟类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野生鸟类救护、保护宣传和警示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核查群众举报线索推动落实各级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十五五”专项规划牵头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对鸟类集中活动区域开展野外巡查巡护、清除林地内非法猎捕设备工具加强与其他区镇(办)工作协同,推动跨区域问题线索同查同治。

街道纪委负责跟进监督专项行动,查处背后可能存在的风腐问题,通报约谈工作不力等问题突出的部门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文化站:负责加强保护鸟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渠道和开办专栏、群众宣讲、文艺作品等方式,开展相关科普教育宣传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有关情况,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震慑。

司法所:负责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指导监督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职责,指导调解涉野生鸟类保护的民事纠纷。

城建站:负责对野生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的监管,管控污水排放和水体污染行为;严格落实光伏、风电、围堰、交通设施等项目建设对鸟类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对管理的人民公园等场所中个人持有野生鸟类的资质和来源进行排查;对城区公共区域野生鸟类活动频繁区域开展排查,建立巡护管护台账和非法猎捕风险区域台账,及时清理非法猎捕工具;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鸟类保护宣传工作;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鸟类保护宣传工作,及时向林业部门移交有关线索。

公路站:牵头打击非法运输、携带野生鸟类及其制品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鸟类保护宣传工作;严查区域内交通要道及物流枢纽的运输车辆,加大对客运站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旅客行李和随身物品检查力度,严防非法运输和携带野生鸟类及其制品;做好货物检查、手续查验、查封扣押等工作;负责落实运输企业货物实名托运、货物抽检抽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有关线索并向林业部门备案;配合公安、林业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行为。

市场监管所:牵头打击非法制售猎捕工具和市场售卖、食用、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行为以及为其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鸟类保护宣传工作;负责集贸市场、“六小门店”等野生鸟类经营主体整治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对屡查屡犯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者,及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相关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售、购买、食用、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有关线索并向林业部门备案。

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内鸟类等野生动物巡护巡查和宣传排查工作,加大对林地、草地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频次,拆除非法猎捕设施,对辖区内集会、市场、门店、农家乐等场所开展非法收购、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检查,利用集会、上门入户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作为、靠前发力,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为。

二是行业协同监管。各办站要按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口优势,健全联防联控机制,齐抓共管,密切衔接,形成全面保护鸟类的整体合力,共同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内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确保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鼓励公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野生鸟类保护工作,增强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守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


网络编辑:贺佳熠
信息审核: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