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1 11:4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相关办(中心)、辖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东航“3·21”坠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实际行动迎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市“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专项整治,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保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事前问责、事中督责、事后追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目标,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市“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综合整治。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检查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切实际、一转了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党政综合工作办公室配合,以下均需各村(社区)配合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安全责任缺失的问题。重点检查整治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个责任清单”落得不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部门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诿扯皮,监管存在盲区。(街道安委会各成员负责)

3.应急处置效能不高的问题。重点检查整治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切合实际,未定期演练、完善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演练机制。未建立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未建立健全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机制等问题。(街道安委会各成员负责)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整治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规程不完善问题。高陡边坡、采深坑等高风险部位未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分析,高陡边坡存在危岩、浮石、土方滑动,监控监测措施不落实问题。不按设计生产建设,非法越界开采、非法盗采问题。从业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夜间违规作业等行为。抢进度、抢工期、抢产能突击生产、草率投产和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行为。外包、外协和技术合作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危险化学品。按照《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油气管线“四个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企业、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3.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整治公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及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路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速公路、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管控情况。“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引发事故问题。“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

4.消防。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高校、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以及电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业态的消防隐患。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车乱停放、电气线路老化破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农村房屋、群租房、“多合一”等场所防火情况。(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5.建设工程。重点排查整治施工现场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市政公用设施和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情况。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6.城镇燃气。深入落实《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加快实施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完善燃气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负牵,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有限空间。贯彻落实《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隐患。(街道安委会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涉众场所。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街道安委会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水利设施。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水库、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

10.恶劣天气。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其他行业。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商贸、成品油、民爆、有色工贸、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积极自主开展“专项行动”。(街道安委会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检查整治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3.安全投入不足问题。重点检查整治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未按照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未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安全设施改造和装备升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落后工艺,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4.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重点检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管控不严格,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5.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整治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6.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问题。重点检查整治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发生事故处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三、阶段划分

起止时间:2022年3月至1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31日前)。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二)全面排查(4月1日至5月底)。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6月至9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四)巩固提升(10月至11月)。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查检查,严格执法问责。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同一类隐患反复发生等问题要开展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属地、部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区安委办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督办,组织综合督导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办(中心)、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提升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四)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信息报送。各办(中心)、各村(社区)要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推进。各办(中心)、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并于4月17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部署开展情况和联络员信息报街道安委办,期间,每月1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统计表,每周一报送事故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网络编辑:孙冬蕾
信息审核:靳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