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王家河街道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家河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4 10:4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机关各办站所:

经街道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王家河街道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4日


王家河街道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上级政法部门关于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的通知,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基调,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目的,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举措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平安王家河、法治王家河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成立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张  进   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连文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宋红英   街道人代工委主任

靳学峰   街道纪委书记

李晓军   街道武装部部长

周  斌   办事处副主任

吴竟科   办事处副主任

武  星   办事处副主任

及各办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主要负责专项活动的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等。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实现排查全覆盖。

1、普遍排查。要把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落实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各办站所)

2、重点排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易发多发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随时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村、社区及司法、综治、城建、社保、农综、民政、药监、教育、企业等办站所)

(二)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早发现、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一般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及脱贫攻坚、涉及民生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灵活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综治、司法、脱贫、城建、社保、农综、民政、药监、教育、企业、妇联等办站所)。

4、重点矛盾纠纷。要把各类涉民营企业、涉及退役军人和信访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责任单位:司法、综治、药监、社保、民政、城建)。

5、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中心要加大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环保、物业纠纷等的化解力度,拓展在消费、旅游、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单位:司法、综治、药监、社保、民政、城建)。

6、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统筹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司法及其他涉事办站所)

(三)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7、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大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责任单位:街道办及各村、社区)。

8、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机制。总结、提炼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联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9、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广运用智能移动调解系统,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提高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水平。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及时上报信息和做好应急处置及疏导和化解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在调解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其依法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司法、综治、城建、社保、民政、药监、教育、安监、农综等各办站所)。

五、方法步骤

活动于2019年3月中旬开始,至2019年11月中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下旬)。街道各办站所及村、社区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0月中旬)。街道相关办站深入到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纠纷问题多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灵活运用法理情等多种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街道党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

(三)总结表彰阶段(10 月中旬至11月下旬)。各村社区认真分析本区域内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矛盾纠纷的意见措施,为街道党委、办事处研判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势提供参考和依据。街道各办站所注意发现和树立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在年底进行通报表扬,并推荐到区、市等上级部门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办站所、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作为全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

2、狠抓排查化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行动,深入贯彻落实街道办每月一次、村(社区)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对重点专项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越级上访、到省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从源头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坚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碰头叠加、蔓延升级、最大限度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积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高工作实效。

3、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办主要领导特别是司法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专项活动的检查指导,深入一线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根据专项活动各个阶段时间安排,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办司法所。


网络编辑:王肖庆
信息审核: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