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河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建设方案(试行)

来源:王家河街道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4 19:4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整合帮扶资源,有效发挥捐赠物资的激励作用,为贫困群众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最大限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我办实施“一约四会”(指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确定在街道办各村建立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特制定本建设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扶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脱贫正向奖励机制,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把握脱贫机遇、珍惜扶贫政策,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切实改变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促进社会风气不断向好,实现扶志与扶智并行,物质脱贫与思想脱贫同步,为我办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运营方式

在各村委会办公室建立一家“爱心超市”,将机关单位、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物资统一集中、进入超市。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结合“一约四会”,为每户贫困户、关爱户制定一份“爱心积分手册”,给予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户,关爱户不同基础分值,每月底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贫困户及关爱户当月现实表现,对照爱心积分标准,进行加分、减分,并根据最终得分,发放同等分值“爱心积分卡”,贫困户、关爱户通过“爱心积分卡”在村“爱心超市”兑换领取所需的同等价值积分货品,以此激励贫困户、关爱户主动发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建设范围

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在街道办各村推行。

第一阶段,试点建设(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建立1个村级“爱心超市”,首先在贫困村冯家河村进行试点。

第二阶段,逐步推进(2017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建立王家河村、周家河村2个村级“爱心超市”,在试点基础上,按任务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全面建成。其他非贫困村根据各村实际,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四、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必须达到“八有”标准:

1.有挂牌: ***村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全办统一标识);

2.有房子:设在村委会办公室,面积10-15平方米左右;

3.有货架:方便摆放货物、群众挑选;

4.有物品:货物充足,包括吃穿住用等群众生活日常用品;

5.有制度:捐赠管理制度、超市管理制度、货品领取制度等;

6.有台账:款物捐赠台账,货品进货台账、领取台账、需求台账;

7.有标价:以货品价格量化为积分标识,1元=1分;

8.有专人管理: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各确定1名人员,驻村第一书记负责运营管理。

五、货品来源

1.资金捐赠:对帮扶部门或社会捐赠的资金,由各村四支队伍登记入村委会账户,并根据贫困户日常生活需求,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为超市配备货品。

2.物品捐赠:各村接收机关单位、帮扶干部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捐赠的粮油、食品、药品、衣物、电器、书本、家具等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统一入库,进入超市。

3.救助物资:对民政部门、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救助、捐赠的物资,统一进入超市。

六、扶助对象

各村在册贫困户、关爱户以及遇到突发灾害的困难群众、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七、管理机构

街道办成立“爱心超市”捐赠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街道分管扶贫工作副主任、分管民政工作副主任副组长,八办两组及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办“爱心超市”的组织动员、建设协调、物资调度、捐赠物资监管,货品采购、质量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暂设街道脱贫攻坚所;各村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由驻村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负责,成员包括包扶部门驻村人员、村两委,并成立爱心积分评议小组,组成人员由村“四支队伍”成员、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等。

八、运营程序

(一)动员倡议。由街道办“爱心超市”捐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等为重点对象,号召大家为贫困村、贫困户捐资捐物,推动全社会形成讲奉献、献爱心的热潮,为“爱心超市”物资供应提供充足的储备和保障。

(二)物资收集。对全办统一接收的捐赠物资,由“爱心超市”捐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造册登记,根据各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人口需求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物资直接配送各村“爱心超市”;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以及社会组织直接向各村捐赠的物资,由村“四支队伍”负责登记台账,统一放置“爱心超市”。

(三)积分评定。各村按照“一约四会”相关规定,实行贫困户及关爱户爱心积分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户属性及关爱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分别赋予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关爱户,10分、20分、30分的基础积分,每月底由村爱心积分评议小组根据贫困户及关爱户当月现实表现,对照爱心积分细则,给于评定加减积分,填写爱心积分手册,现场发放“爱心积分卡”。

(四)货品兑换。受助对象凭获得的“爱心积分卡”到村“爱心超市”兑换所需物品,工作人员现场填写货品领取登记台账。贫困户及关爱户根据积分卡分值,可一次性兑换同等分值的货品,也可分次兑换,积分不清零。对个人所需货品不全的,贫困户、关爱户可在留言簿登记或转告工作人员。

(五)货物补给。各村“爱心超市”运营管理人员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及时选取和备足上架物品,以“实际实效”为原则,杜绝过期、变质、劣质货品上架。

(六)公开公示。各村“四支队伍”每月将捐赠物资、采购货品、领取货品、贫困户及关爱户爱心积分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九、组织保障

1.强化宣传。建立“爱心超市”是王家河街道党委、办事处“扶贫扶志”工作的一项具体行动,各村、街道各办站所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全力参与,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大资金投入,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和社会力量捐赠,全力保障“爱心超市”建设运营。

2.快速启动。首批启动建设的3个村级“爱心超市”要按照“八有”标准迅速启动建设,各村和街道各办站所要动员一切力量,做好超市建设、货品投放,运营管理等工作,为全街道办“爱心超市”全面铺开做好示范带动。

3.总结完善。冯家河村要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创新做法,完善不足、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4.严格监管。街道纪委要加强对“爱心超市”受赠物资、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私分、侵占、挪用现象,确保各项受赠物资使用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的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网络编辑:王肖庆
信息审核: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