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家河街道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8 11:4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站: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有效的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一技之长,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推动、培训机构主办、部门监管、农民收益的原则,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加大知识型农民培训力度,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促进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为我办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对有意愿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和已在岗的农民工,包括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企业在岗农民工、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及农村籍退伍士兵六类人员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

    三、具体措施

1、实施分类培训。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以实用技能培训,重点是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结合产业发展的潜在需求开展定向培训,根据我办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因地制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分类培训。
    2
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劳动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其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创业培训。
    3
、在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过程中,要突出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并适当增加劳动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指导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4、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对参加培训合格的农村劳动力及在岗农民工,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对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经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未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但具有专项职业能力的,经考核合格发给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技能培训是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培训工作有人抓、有实效,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发挥培训效应

培训要因地制宜,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立足于短、频、快的培训方式,力争实现“每户有一个技能专业明白人,每次培训至少要掌握1项外出务工的专门技能”的目标,建设一支有组织、高技能、守信用、过得硬、能赚钱的劳务大军。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委会和培训机构(学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技能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培训政策的宣传,及时掌握剩余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充分发挥村和培训机构合作积极性,积极服务于广大的农村居民,确保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2017王家河街道办事处村级技能培训安排表

 

 

   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201737

 



网络编辑:王肖庆
信息审核: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