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个人承诺书》签订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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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即日起,各社区工作人员在做好残疾人《个人承诺书》签订过程中,必须做到见人、证。每季度各社区工作人员要坚持对补贴申请和残疾人证信息开展比对,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现就《个人承诺书》签订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本人未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未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未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本人及家属或监护人承诺享受补贴人员如有信息变更情况(户籍迁出、死亡残疾等级变更等)要第一时间告知享受补贴的所在社区。

三、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生活状况调查、核实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配合核查工作的,须提前7天告知核查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且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本人及家属或监护人愿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后果。

以上内容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主动退还所领取的补贴。


网络编辑:安萌
信息审核: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