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桃园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15:1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社区:

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辖区汛期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区文旅局工作要求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汛期加强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灾情预警,落实责任

社区要高度重视汛期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认识汛期强降雨的危害性,将文物工作纳入防灾减灾救灾总体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为主、预防第一”的方针,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排查巡查,消除隐患

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文化专及文保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保证文保员熟悉自己对应的文保点的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及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增强快速应对灾情的能力。同时督促文保员做好日常巡检、督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雨前雨后的排查、巡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点,要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各社区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带班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掌握文物安全信息,一旦发现重要情况或遇到突发性灾害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全力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并于月底前报送桃园街道不可移动文物受灾情况统计表。


网络编辑:焦晨
信息审核: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