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桃园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08:49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社区:

根据各级复审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精准率,决定对辖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全面开展复审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复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各类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为,促进兜底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排查对象

1、城市低保对象

2、城市特困供养人员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儿大学生;

4、三类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做好低保复审排查工作

1、全面开展低保复审排查。街道及各社区严格按照《铜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基本认定条件,按照入户调查、开会研究,对象公示等程序低保对象分类管理要求,对本辖区A、B、C三类保障人员按期有序复审。街道办每月召开低保复审工作汇报会,由社事办负责对本月入户复审情况进行汇报。

2、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街道及各社区要以复审结果为依据,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将低保家庭中成员财产、收入有变化且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及时清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形成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机制。

3、灵活采取复审方法步骤低保复审排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入户走访、邻里访问、开会研究、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此次复审排查工作从20243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街道各社区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夯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低保复审排查工作。

2)复审排查阶段。街道社事办工作人员联合各社区分管民政副主任、监委工作人员,一同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入户复审排查,做到自查有内容,自纠有措施。同时,要加强宣传,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复审认定工作取得实效。

3)汇总统计阶段。街道社事办对低保复审排查结果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因刚性支出纳入低保、享受渐退帮扶政策等对象分类建立台账。每月各社区针对入户复审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对疑点、难点经充分讨论决策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社事办每月复审工作严格审核后,在街道民政专题会议上进行汇报。

扎实做好特困人员年检工作

1.夯实责任,扎实开展特困供养对象复核排查工作

街道社事办及社区民政工作人员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件要求,对辖区内特困供养对象按照“不漏片、不漏点、不漏户、不漏人”的要求逐人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准确掌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对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及时清退同时,认真填写《王益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年审表》和《王益区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把年审表和评估表归入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档案,切实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确保年检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2.统筹兼顾,有序做好特困供养对象服务管理工作。

街道社事办及各社区积极落实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及时与分散特困对象签订照料服务协议书,督促落实照料护理人落实照料护理责任,对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人不履行护理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更换调整,确保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积极推行照料服务卡,将照料服务人姓名、职责和投诉电话入户上墙,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持有“一卡一协议”(照料服务卡、照料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会对委托照料服务的监督作用。社区及照料护理人同步做好对第三方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的监督,如遇服务履职不到位,及时上报街道社事办。

3.强化措施,着力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入住率。

街道社事办及各社区对于此次年检排查中发现的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通过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入住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对无法准确表达个人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征求其监护人、亲友、照料服务人或居民委员会的意见,结合生活自理能力、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综合评估其集中供养需求准确摸清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意愿,确保需求满足率达到100%

(三)扎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儿大学生年检工作

街道社事办及各社区要明确责任,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儿大学生开展细致全面的摸排,切实摸清辖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儿大学生基本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严格按照年检及报表要求,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已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剔除、清退同时,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儿大学生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切实做到建档立、规范管理。     

(四)扎实做好三类人员对接监测工作

街道社事办及各社区要做到三类人和民政低保边缘家庭的无缝对接,并做到常态化监测,确保落实相应的兜底保障政策。

(五)扎实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各社区请于5月10日前上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年检报告及相关年检资料,11月10日前上报城市低保复审排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事办及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复审排查工作,统筹兼顾,精心安排部署。对照复审排查内容,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做到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定期督查、程序规范、资料完善、对象精准、信息灵通,确保兜底保障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各类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认定标准,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入户调查、开会研究、对象公示等环节,切实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做到精准认定。同时要扎实做好低保对象分类动态管理工作,AB类对象每年复审一次,C类对象每半年复审一次

)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长期末端公示,要建立救助对象公示图片资料库,各社区上报的所有资料必须由社区主任签字上报。对发现工作落实不力、存在推诿扯皮等现象,将移交街道纪委处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网络编辑:焦晨
信息审核: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