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办站(所)、辖区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防汛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桃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桃园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桃园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桃园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陕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铜川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桃园街道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 桃园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桃园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刘 雄 街道党委书记
组 长:田 乐 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郑海峰 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靳学锋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赵 旭 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玉萍 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史云杰 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毛绒 办事处副主任
付军龙 光明社区书记、主任
王 颢 新兴社区书记、主任
王 宏 新川社区书记、主任
陈玉侠 建工路社区书记、主任
根据火灾扑救实际情况,组长可抽调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2.2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郑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彦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街道救援成员联系方式等附后。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街道党委、办事处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指导全街道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
各社区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 风险防控
街道依法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监控。
各社区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制度,要建立完善林区、草原、重点单位等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
各相关职能站所负责综合协调,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工作。
4 监测和预警
4.1 火情监测
街道要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种类和特点,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进行监测。并组织社区进行核查反馈;要充分利用靠前驻防队伍巡逻、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手段,开展全天候、多方位、立体式监测,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2.2 预警发布
按照“提前预警、分级负责、统一发布、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气象预警等级,森林火险红色、橙色预警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安排部署有关应对工作。
4.2.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街道、各社区的各类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街道、各社区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接报
街道境内的森林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公民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919--2582113。
5.2 核查及报送
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按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上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接到热点通报后要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
5.3 先期处置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社区巡护人员、街道防火队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及发展态势,迅速组织扑火力量进行处置。
5.4 应急响应
5.4.1 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
5.4.2 Ⅲ级响应
符合Ⅲ级响应条件时,值班人员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示区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5.4.3 Ⅱ级响应
符合Ⅱ级响应条件时,值班人员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长报告,启动Ⅱ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有关信息平台和各类通信手段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应急专班发布赶赴火场现场信息,应急专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全面了解前期处置情况,做好成立前线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2.街道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区指挥部请示报告,建议赶赴火灾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确定赶赴现场的人员后,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和各类通信手段,发布赶赴火灾现场信息。相关人员收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
3.街道指挥部领导率领相关站所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救方案。
4.根据火场情况及发展态势,现场指挥部协调增调救援力量。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市、区指挥部调派森林消防专业队、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增援,调拨扑火物资。
5.进一步做好交通、通讯、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6.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7.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火灾现场气象条件,视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8.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9.根据市、区指挥部派遣的工作组,接受其现场指导并落实相应的工作安排。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5.4.4 Ⅰ级响应
符合Ⅰ级响应条件时,街道指挥部指挥长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启动I级响应。在做好Ⅱ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2.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工作组,认真落实相应的工作;
3.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4 响应结束
当前线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向区森防指报灭后,区森防指批准后终止街道级应急响应。街道级指挥部要与各社区指挥部做好后续工作交接,并留专人负责指导协助社区指挥部做好后续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火灾评估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6.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街道指挥部及相关站所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 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社区、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