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桃园街道消防所的通知

来源:桃园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6 14:2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桃园街道灭火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各镇办消防所的通知》(铜王消安委会2022〕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成立桃园街道消防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设置

街道消防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武装部长

副所长:常文鹏(桃园派出所副所长)

 淼(街道干部)

  赵彦龙、王  元(消防管理平安组)

吴立春、张文斌(消防管理安监组)

高远远、焦  晨(消防管理网格组)

杨军峰、闫  卓(消防管理市场组)

孙静同志为联络员

二、办公场所

街道消防所办公室设在街道一楼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消防所严格按照《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本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网络编辑:焦晨
信息审核: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