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2022年全区安全度汛各项要求,全面消除度汛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开展度汛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积极开展问题排查整治
(一)持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
各社区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深化河湖“清四乱”整治成效,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和以往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清理整治。要强化“四乱”问题长效监管,把“清四乱”向河流源头和农村河湖延伸,针对河道内非法围垦、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非法取水、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取土、乱建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对辖区河流开展全面排查,按照轻重缓急,立足现实、持续推进、逐个解决的原则,集中力量清理,确保5月底前河湖“四乱”问题基本清理、取得明显实效。
(二)扎实开展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有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有人类活动侵占河道、缩窄河道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河道行洪空间畅通。同时,各社区要对各自辖区堤防、水库、淤地坝、山洪沟等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于影响行洪的各类现象,加紧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三)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排查整治
各社区要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全面摸排辖区内的河道、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等各类水域,根据危险性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完善警示标识、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装备,发现垂钓、游泳等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
二、全面梳理,按时报送年度重点工作
请各社区要结合各自职责,从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河湖长巡河、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水旱灾害防御、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认真研究谋划2022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有量化指标和详细举措,经社区主任签字同意后报街道办。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河湖长职责,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动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社区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实施台账清单管理,做到排查检查全覆盖、无遗漏,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不走过场,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有效消除度汛风险隐患。
(三)按时上报进展。各社区要及时启动并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谋划的重点工作报街道办,于5月28日前将“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台账报送街道办。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