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桃园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6 11:04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桃发〔2020239

 

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桃园辖区实际,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0日

桃园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中、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铜川市王益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铜川市王益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2058号)文件要求,根据桃园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三年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单位严格落实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出租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场所给他人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全面摸排,落实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监管责任。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筛查,要强化宣传,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定涉及化工生产与注册范围不一致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

3.突出重点,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要开展全方位、全链条风险排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和风险预警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4.深化整治,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整治行动期间,各社区和各相关办站(所)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有重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并把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打非治违作为加强监管的持久战、攻坚战。

5.夯实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消防、报警、自动连锁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应急可用状态,是否能够满足事故应急处置需求。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以实战实操来发现问题、改进提高,强化事故应急前期处置。各社区和各相关办站(所)要推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系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的类型、危险特性和处置措施,加强培训,让干部熟悉掌握化学品相关知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6.强化措施,推动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立足当前,突出消防问题导向,把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工作措施严格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雷防静电设置等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是否落实使用明火的管理措施,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对员工宿舍违规住人、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0年9月至10月底)。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所)要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各自辖区实际,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底)。各社区根据本方案,广泛动员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等。

(三)持续推进(2021年)。持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督查检查,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持续做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严重及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关闭退出。

(四)巩固提升(2022年)。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政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分析研判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所)要建立行动目标。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整治行动期间,街道安委会将视情况成立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各社区和相关办站(所)的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严肃追究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及时等责任问题。

请各社区和相关办站(所)分别于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将阶段工作总结报街道安监站。工作结束后,要对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措施、成效亮点进行全面总结,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街道安监站。

 

 

 



网络编辑:高远远
信息审核:田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