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办站: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地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王益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18〕44号)文件要求,现将《桃园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5日
桃园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地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王益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18〕44号)文件要求,结合桃园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周艳任组长,副主任赵韬、武装部长原波任副组长,桃园派出所、经发办等相关办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具体承担协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赵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协调工作,吴立春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汇总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利用现有居民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物业公司、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利用城市户外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各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至11月底)。各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完善相关法规,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区安委办8月底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六、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宣传,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组织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劝阻和制止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的行动,并利用各类宣传栏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
(三)各社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社区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各社区要加强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街道将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