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
现将《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7日
桃园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王政办法【2017】51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我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艳任组长,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铜王桃党发【2016】141号)组织开展各自片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2019 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7月)。街道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集中整治,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要认真组织实施,各检查组组长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街道安监站,由街道安监站汇总报区安委会。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集中区和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风险。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5号)的要求,建立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档案内容包含风险分布区域、主要风险单位名单、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征等内容。(各社区于2017年10月8日之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报街道安监站)。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标识,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各四级,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部电子地图,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数据库应包含介质、所在位置、重大危险源级别、单位名称等。(各社区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普查结果报街道安监站)。
(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根据国家公布的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高危化学品管理。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应具有紧急切断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功能。
3.配合相关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下列问题的企业实施关闭;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设施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的;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其他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街道监管责任体系。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和职责范围。
2.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部门联席会议运行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立足本街道的特点和发展要求,推动制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核,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督促企业强化预防措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法制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采取措施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工作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职安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先进消防设施装备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大型企业对照标准开展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等领域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6.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7.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及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2.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
3.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安全、环保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严厉处罚,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依托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公布咨询电话,公开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大力支持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演练和装备、器材、物质配备。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
3.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业队伍,符合建队标准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加强处置事故的车辆和特种消防器材研究和配备,提高处置能力。
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危险化学品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推动化工行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化工安全网络教育,推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学历教育,加强化工企业安全总监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确定1名工作人员,实施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社区、街道相关办站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向街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安监站对各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