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桃园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5 17:1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社区、各(办、站)、辖区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城市内涝防治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治措施,把各类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度汛,按照市、区2017年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办辖区城市内涝防治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可能遭受暴雨、洪涝威胁的单位和城市地段、沟巷、桥涵、排洪、排污等市政基础设施存在的内涝隐患,督促落实防涝责任制、物资储备、抢险队伍、预警机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检查安排

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各行业的内涝点逐一进行自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制定安全措施,及时治理内涝隐患,做到“领导、责任、方案、措施、时间”五落实。

各社区负责辖区内城市内涝隐患排查工作,积极组织群众疏通居住区所有排水、排洪渠道,清理垃圾、障碍物,保证沟道支流畅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是城市内涝防治的关键环节。各社区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从即日起,精心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查隐患、堵漏洞、定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及时处置,把内涝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2、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防涝责任制,在全面排查内涝隐患的基础上,制定治理整改方案,明确隐患部位责任主体,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6月20日前务必整改到位。对难以彻底处置的隐患,要研究制定应急度汛方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3、科学防范,措施到位。各社区要针对各自区域内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制定内涝应急处置方案,及时组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足额配备抢险救援物资,认真安全汛期值守人员,要在发生内涝险情时合理迅速的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务必于6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台账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办事处。

 

 

 

                                    桃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4日



网络编辑:高远远
信息审核:田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