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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国土资矿发〔2017〕54号)及区安委会发《铜川市王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铜王安委会发〔2017〕7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区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贯彻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部门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内容
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股室巡查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并结合“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活动,做好国土资源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彻底消除非法采矿和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地质灾害在检查中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阶段。(8月初—8月10日)
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改。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0日至9月)
分局各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处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隐患治理。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分局各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停产整改、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进行,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执法大队、防滑办、矿管股、地环股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管股,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要明确有关股室专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联动监督机制。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沟通交流有关信息,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跟踪监督机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舆论宣传和工作总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支持开展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对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经验做法、工作成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