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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查封决定书
铜王环查决字〔2018〕1号
铜川市云海蓝天商务会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0786967319M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五一路67号
法定代表人:申小瑞
我局于2018年2月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将改造为醇基燃料的一台营业锅炉擅自恢复使用无烟煤,对大气造成污染。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擅自恢复使用无烟煤的一台营业锅炉进行查封,张贴我局制式封条。
查封擅自恢复使用无烟煤锅炉的期限为30天,期限时间(从2018年2月2日起至2018年3月3日),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王益区人民政府或者铜川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