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B王益环责改〔2020〕36号

来源: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6 09:3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生态环境王益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B王益环责改2020〕36

 

单位名称:中核西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220616624W

公司地址:西安市西影路301号

   人:赵旭军

现场负责人:任瑞锋

2020年11月16日,铜川市王益区环境监察大队对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新建门诊手术楼项目施工工地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承建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门诊手术楼时,施工至夜间23点。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以及违法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现责令你单位严禁夜间超时施工,如有特殊工艺施工,需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生态环境王益分局

20201117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