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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B王益环责改〔2020〕9号
铜川明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05778252933
地址:王益区黄堡镇李家沟
法定代表人:张有珠
我局于2020年5月11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潮模砂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