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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B王益环责改﹝2020﹞3号
铜川市王益区华山料石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305755906T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周家村崖窑二组
法定代表人:杜安平
2020年4月16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张保圈石料加工点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在生产过程中喷淋设施未正常启用,未采取严格控制粉尘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