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环王责改字〔2019〕28号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1 10:31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王责改字〔201928

 

铜川市航霄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305643883B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纪风荣

我局于2019626日对生态环保部督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焊接作业时,焊烟收集处理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2019628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