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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9〕15号
陕西铜川长兴支撑剂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573515992C
地址:铜川市王益区新川后沟
法定代表人:孟长根
2019年4月17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脱硫塔回水pH值约为1,污染防治设置运行不正常。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环境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限期4月25日前整改完成。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