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9〕12号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2 15:3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912

 

铜川市王益区华山料石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305755906T

地址:王益区黄堡镇周家村崖窑二组

法定代表人:杜安平              

我局于2019322日对生态环保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张保圈石料加工点物料大棚部分破损,厂区大量石料、石粉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9325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