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9〕5号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2 15:1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铜王环责改字〔20195

 

铜川市弘鑫钙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10202305505296G

      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王家塬村

法定代表人:孔庆强

201935日省关中涉气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组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未完成修订;2、采石场钻采机钻孔过程中产生粉尘未有效收集;3、石料车间破损、筛分、转载工段未按环评要求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且顶部大棚部分破损;4、洗砂车间未全密闭,石粉转料点未设置收尘、喷淋降尘设施;5、高钙石灰生产线成品库收尘设施排气筒无监测孔且未进行尾气监测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五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201945日前完成整改。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938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