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8〕14号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0 16:3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铜王环责改字〔201814

铜川市海洋物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0794103641N

地址:陕西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文雷

我局于20184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厂区外赵家塬沟渠埝组北坡沟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露天堆存大量煤泥。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环境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限2018730日前自行清理堆存煤泥,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本机关。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844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