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8〕9号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0 16:2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89

 

铜川市云海蓝天商务会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10200786967319M

      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五一路67

法定代表人:申小瑞

我局于201822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经现场调查核实,你公司将改造为醇基燃料的一台营业锅炉擅自恢复使用无烟煤。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燃煤装置,立即使用醇基清洁燃料。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822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