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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8〕8号
铜川三力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MA6X6C7D41
地址:陕西铜川市王益区黄堡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孙建平
我局于2018年1月16日同省冬防专项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喂料口未安装喷淋装置,干燥塔使用燃煤和木材烘窑,有大量未经处理的烟气直接排放。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