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王环责改字〔2016〕25号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0 14:4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航霄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202100006503       法定代表人:纪凤荣      地址:王益区王家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

本机关于2016年11月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查明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产,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11月3日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