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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B王益环责改〔2024〕6号
当事人名称:铜川市中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继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338579769Y
地址/住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新川路2号
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在喷漆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4年7月29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王益大队执法人员提供,证明现场违法情况,违法事实;
2.2024年7月29日,拍摄现场检查照片4张,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王益大队执法人员提供,证明执法人员检查情况,违法事实情况;
3.2024年7月29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份,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王益大队执法人员提供,证明环境违法行为,自由裁量依据;
4.2024年7月29日,调取铜川市中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喷漆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由该企业法定代表刘继艳提供,证明违法主体及被调查人员情况。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提起行政诉讼。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