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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铁腕治霾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文件要求,现将《铜川市王益区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
(代 章)
2020年3月27日
铜川市王益区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协同推进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有效防止大气复合型污染,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降低臭氧污染为总目标,以源头控制、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统筹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实现年度臭氧污染天数持续减少。
二、重点工作任务
见附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VOCs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部署,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全面摸清本区域、本行业内重点行业VOCs排放情况,确定年度VOCs治理项目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二)开展专项执法。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按日计罚处罚办法、查封扣押办法、高限处罚,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重点涉气行业进行排查,筛选确定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逐步进行治理,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效果差、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督查问责。VOCs污染治理作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区铁腕治霾办将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从4月份起,每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工作及治理项目进展情况报区铁腕治霾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实行约谈。
附件:铜川市王益区挥发性有机物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铜川市王益区挥发性有机物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内容 |
牵 头 单 位 |
参与单位 |
(一)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
1.实施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 |
2020年4月底 |
对全区汽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对涉及喷(烤)漆房的汽修单位环评手续办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环评手续不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设施不到位或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建立动态整改清单,按期推进整改。鼓励引导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度治理。 |
区交通局牵头 |
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
(二)实施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2.持续做好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整治工作。 |
2020年7月 |
进一步加大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作力度,简化淘汰车辆工作流程,提高淘汰更新工作效率;认真排查过往车辆,严格执行各类中、重型载货汽车、挂车210国道金锁关至青岗岭段禁限行规定。完成年度222辆国Ⅲ及以下排放重中型柴油货运车淘汰任务。 |
市交警一大队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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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治理工作。 |
2020年7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重点对非煤矿山、企业、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中的铲车、柴油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进行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使用。 |
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住建局牵头 |
区农业农村局、市交警一大队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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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
4.继续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
2020年7月 |
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断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完成企业“回头看”,坚决杜绝异地迁移和死灰复燃。 |
区工信局牵头 |
各散乱污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
5.提高项目审批门槛。 |
2020年7月 |
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材料的工业企业,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
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各镇办、王家河园区管委会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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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油品监管。 |
2020年4月10日前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其他2020年12月前完成。 |
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对加油站、油库三次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双层罐体改造落实情况及黑加油、油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于4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铜川销售分公司王家河油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二五〇处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督促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 |
区商务局牵头 |
区发改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办、王家河园区管委会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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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序开展VOCS面源污染治理 |
7.加强餐饮摊点综合整治力度。 |
2020年5月 |
加大全区餐饮摊点综合整治力度,科学划定餐饮市场和夜市范围,及时取缔规定区域外的临时餐饮摊点,落实餐饮摊点禁煤工作措施,消除脏乱差和无组织排放问题。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
区住建局牵头 |
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各镇办参与 |
8.加大农业源综合治理。 |
2020年12月 |
通过推广测土施肥的方法,扩大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减少农业生产化肥施用量,降低氨排放;建立完善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农户—农田运营模式和渠道,实现面源点源协同削减的同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
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各涉农镇办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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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秸秆焚烧。 |
2020年12月 |
每月对煤炭加工企业、市场销售网点、重点用煤单位的煤质抽检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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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强化煤炭运输检查点全天候值守,杜绝高污染燃料入城。 |
市交警一大队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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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定期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擅自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
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牵头 |
各镇办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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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提升网格巡查管控力度,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天然气通达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居民散户予以查处。 |
各镇办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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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对商户、集贸市场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各镇办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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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开展秸秆制作有机肥、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杜绝使用散煤、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
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各涉农镇办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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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对辖区内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或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依法予以查处。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各镇办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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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监测系统建设 |
10.加大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检查。 |
2020年12月 |
对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使用运行情况、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监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及《陕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对于监测不达标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确保达标排放。夏防期间要加密监测频次。 |
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牵头 |
区工信局、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
11.严格落实错时错峰生产。 |
2020年6月至次年3月 |
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对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实施停产,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算。 |
区工信局牵头 |
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