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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全市工作新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四场保卫战”工作安排,特制定《铜川市王益区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王益区碧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王益区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王益区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和《铜川市王益区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王益区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铁腕治霾“七项行动”,根据《铜川市王益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优良天数力争达到278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4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强化六项举措
(一)强化源头管控。配合市上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以下均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不再列出)
(二)强化“两高”行业产能控制。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实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已明确但逾期未退城的企业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三)强化错峰生产。因地制宜开展工业企业错时生产管理,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2019-2020年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限产80%左右,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4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铸造行业实施限产25%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核算,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化工等行业产能限产15%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实施差异化错峰,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企业,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四)强化经济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市级铁腕治霾奖补办法,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积极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严格落实《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落实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执行供热价格机制。全面落实高耗能行业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清理取消政策。落实“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清洁化改造激励、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国家生物质发电价格等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进行消纳处置。(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区税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交通局参与)
(五)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按照国家建立的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相关工作。(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
(六)强化农业源氨排放管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三、狠抓七项攻坚
(一)狠抓结构调整攻坚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的指导意见》要求,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区工信局、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参与)
2.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四级网格为依托,聚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落实“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综合整治和监管责任,不断完善“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坚决杜绝“散乱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迁移、死灰复燃。(区工信局牵头,区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二)狠抓工业污染治理攻坚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重点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完成全区重点行业涉气污染源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4.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水泥、陶瓷、砖瓦等行业执行新修订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参与)
5.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业炉窑的排查力度,完善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6.实施VOCs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每半年对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一次VOCs排放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夏季应加密监测频次,对中石油王家河油库采用走航车监测。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三)狠抓煤炭管控攻坚
7.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发改局参与)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实现负增长,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油,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9.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区不再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巩固燃煤锅炉“清零”成果,严禁擅自建设燃煤锅炉。强化检查排查,对属于拆改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加大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改造力度,各项污染物执行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四)狠抓清洁能源替代攻坚
10.提高清洁取暖率。紧抓国家第三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契机,制定2019年和2020年改造计划,完成全区煤改清洁能源工程任务。2019年底前,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城乡结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区发改局牵头)
11.深入推进散煤治理。继续整村推进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对暂未落实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和集中供热区域外的居民,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或兰炭+兰炭专用炉具。(区发改局牵头)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实现城乡集中售煤点煤质监督抽查的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12.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区发改局牵头)
(五)狠抓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
13.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配合市上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参与)
配合市上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区交通局牵头,市交警一大队、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参与)
14.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按照《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2019年营运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市交警一大队牵头,区财政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15.加快车船结构升级。配合市上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城市建成区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占比达到8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充电便利。(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参与)
16.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配合市上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市级监控平台。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17.加大油品质量监管。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18.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配合市上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1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在用工程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使用。秋冬季期间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区住建局牵头,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六)狠抓扬尘污染治理攻坚
20.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施工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国Ⅲ标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车运输车要密闭并符合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实行错时运输,划定避让区域。实施“文明施工”管理,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污染环境情节严重的单位,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区住建局牵头,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21.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牵头)
实施重点区域降尘考核,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沙尘暴影响大的月份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12吨/月·平方公里。(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22.加强采暖期间施工监管。采暖季前,住建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划定城市中心城区,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备案。采暖期间,城市中心城区除城际铁路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应提前一个月向住建部门报送扬尘管控和环境保护措施,经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对采暖期施工的工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对达不到扬尘管控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或有扬尘违法违规问题的工地,责令停止施工并从重处罚。(区住建局牵头,各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参与)
23.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继续开展物料堆场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七)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
24.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订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企业,着力降低PM2.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铁腕治霾工作组成员单位参与)
25.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执法检查情况修订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并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站实施停产;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局参与)
四、落实五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大气污染季节特征,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等为重点的专项执法工作,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持证排污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夯实排污者责任,促进自觉守法。
(三)强化监管监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充分运用我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不断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在镇办、园区建设空气自动站,实现检测点位全覆盖,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区进行降尘监测。加快推进铜川市第二环境监测站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以及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导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及考核不合格的镇办和有关部门,区政府将公开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铜川市王益区碧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漆水河出区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铜川市碧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地表水
漆水河新村断面水质不低于2018年水平,力争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以下任务均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不再列出)
(二)黑臭水体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区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水务局参与)
(三)农村饮用水
黄堡东塬集中供水工程、屽杜集中供水工程、罗寨村供水工程、王益南塬供水工程、黑池塬村供水工程、王益北塬供水工程等6处我区初步划定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区水务局、区卫健局牵头,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二、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开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地,制定限期达标整治方案。(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参与)
(二)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实施水质提升四项措施,推进新村断面稳定达标。加快新排查出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收集工作,强化对市污水处理厂、河道市政污水管网运行情况的巡查监督,发现跑冒滴漏、污水直排情况,及时上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三)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遵循治污规律,巩固漆水河整治效果,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工作。制定网格员、河湖巡查员检查要点,建立黑臭水体查出即报制度,实施问题清单滚动管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逐个销号。(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参与)以漆水河、王家河及其主支毛沟为重点,将排查区域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延伸。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力度,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数量、地理位置信息、黑臭级别和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调查工作,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开展纳污坑塘、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完善管理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整治目标及完成时限。(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四)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每季度定期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查清入河排污口数量、所在位置、排入水体、排放规模、排放物质入河方式、废污水排放量等基本情况。梳理辖区入河排污口登记和审批执行情况(含入河库排污口设置审批、所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证等)、监督性监测、限制排污总量等情况;结合污染源普查阶段成果,建立入河(湖库)排污口清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湖库)排污口;建立健全入河库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入河库排污口监管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入河库排污口监管能力。2019年底,城市建成区封堵入河库污水直排口,杜绝污水直排现象。漆水河、王家河沿线95%以上的生活污水入河库直排口得到整治。(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参与)
三、落实十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控制。对沿河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加工作坊开展涉水排放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生产、生活废水排放情况开展检查,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私设暗管,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参与)开展居民生活区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评估,对规格不足、管网老旧等情况及时更换。(各镇办负责)
(二)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对城市污水管网覆盖不到位、管径不匹配、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老旧管网破损渗漏等情况,建立问题专报制度,帮助市级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运行情况。(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参与)
(三)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配合市上加强污水处理污泥的管理,排查非法堆存点,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逐个销号;重点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无害化处理处置。协助市上重点推进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区住建局牵头)
(四)提高再生水利用。配合市上加快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推进耀州窑文化基地、王家河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确保市污水处理厂中水车间连续稳定运行,加大向工业企业、市政保洁、绿化等中水供给,持续向漆水河补给生态水。(区住建局牵头)
(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化解水泥过剩产能,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产能(区工信局、区发改局负责);对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和审核。(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六)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提高化肥利用效率,达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要求。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建立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完成关闭或搬迁任务。到2019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七)防止地下水污染。配合市上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域环境状况,开展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按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加油站改造任务。(区商务局牵头)
(八)完善排污许可核发。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制实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重点行业氮磷总量控制,控制排污单位总磷、总氮排放。2019年底前完成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涉水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九)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市考范围以内。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合理建设水利工程,严格河道施工管理,确保水质安全;配合市上加强漆水河水量调度,保障生态基流。(区水务局牵头)
(十)不断完善自动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水环境监测体系改革,配合市上加快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在漆水河流域建设小型自动监测站和网格化智慧分析网络。对市污水处理厂出厂水每月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市污水处理厂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加快推进出厂水新标准排放各项提升措施,全面落实中水河道排放增加基流要求。(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四、强化五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扎实落实河湖长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河道治理计划,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镇办属地责任,切实推动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水环境质量、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按季度及时更新、存档、备案,电子台账和年度自查报告,每季度首月3日前报送生态环境王益分局,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水污染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三)严格督察考核。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察、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对照年度实施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加大宣传力度。扎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加大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铜川市王益区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区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面落实《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四场保卫战”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新要求,按照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完善生态保护法规制度和规划体系,配合市上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配合市上编制完成“三线一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采矿采石等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推动青山范围内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1.按照《铜川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启动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按照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配合市上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制定建设方案。(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负责,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不再列出)
(二)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2.配合市上完成2019年“三线一单”工作任务,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提出青山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青山区域空间的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与功能属性进行评价,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统筹衔接,开展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研究工作。(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负责)
(三)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3.持续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和生态补偿工作。配合市上对我区青山范围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估,掌握生态系统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及时预测环境风险。借助遥感等现代化监测手段,配合市上规范现有的生态环境网络,初步构建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和预测预警体系,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负责)
(四)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
4.配合编制《铜川市国土空间规划》,强化保护区河流监管。做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负责)
5.深化开山采石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整改力度,巩固环保督查成效,确保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按照绿色矿业建设标准,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配合市上按照省级《关于大力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清理青山区域保护区内矿业权。按照《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落实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机制。(自然资源王益分局负责)
6.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创建、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对青山区域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指导景区(景点)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已建成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规范管理,改善旅游区环境保护水平。深入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对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的规范化管理。(区文旅局负责)
7.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在封山禁牧区域内,严禁放牧,严禁毁林开荒,严禁非法砍伐林木、侵占林地,严禁毁林采种、非法采脂、剥皮、挖根和乱挖野生苗木,严禁非法狩猎和野外用火,严禁非法采石、采矿和取土,严禁损坏、移动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开展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工作
8.配合市上按照“一山一方案”,开展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工作。(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加快损毁矿山生态修复
9.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监测工程,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2019年底前建成1个生产矿山治理示范点。(自然资源王益分局负责)
10.积极争取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资金。加快实施财政补助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项目治理工作。(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财政局负责)
11.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创建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自然资源王益分局负责)
12.加强尾矿堆积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煤炭沉陷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区发改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负责)
(七)强化水土保持及水生态修复
13.推进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及省级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为支撑,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与水土保持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区水务局负责)
14.加强源头管控,杜绝黑臭水体及不符合国家级省级确定的地表水标准的水体排入河湖库塘(含淤地坝、涝池)。严格水域岸线管控,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及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行为。组织开展1-2次河库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水务局负责)
15.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标准,实施河库塘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建设水系生态林带,增强河道自然净化能力。(区水务局负责)
(八)保护生物多样性
16.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大对珍稀野生动物和野生珍稀树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优先保护和修复自然湿地,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青山区域生态建设力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17.强化森林资源安全管理。加强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趋势预测,加大防治技术推广力度,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林业执法,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工作,严格林地、林木、林权管理。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青山保卫战2019年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青山保卫战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于12月10日前,向生态环境王益分局报送本单位落实王益区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负责协调调度,汇总工作完成情况并报区政府。
(二)完善执法督查机制
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整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查监管机制。
(三)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将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推进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切实落实青山区域内漆水河段的各镇办河长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加强青山保护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保护青山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培育绿色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积极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参与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铜川市王益区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铜川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开展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年度重点任务,确保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参与,不再列出)
2.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启动初步采样调查。(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3.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
4.结合粮食功能区划定,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5.以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为基础,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实施计划并有序推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6.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湿地保护管理。加大食用林产品及其土壤监测力度,严控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7.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8.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提升监管能力。(自然资源王益分局牵头)
9.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区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区政府备案。(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10.加强未利用地管理。强化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在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对发现的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自然资源王益分局牵头)
11.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督促企业对用地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区级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备案并实施。(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12.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优先支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推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提升。(区工信局牵头)
13.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2018“清废”成果。深化固体废物“放管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执法大检查活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区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等有害物品回收工作。(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14.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7%以上。(区住建局牵头)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推进“垃圾围堰”整治。(区水务局牵头)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5.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高效施药器械。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9%。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39%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6.优先在设施栽培面积较大、农膜使用较多的镇办开展降解农膜应用示范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控制废膜造成污染。(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7.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饲料、兽药等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菌药物行为。壮大肉羊、蛋鸡、生猪等畜牧产业联盟,深入开展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8.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9.减少生活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区住建局牵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20.以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为基础,制定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年度实施计划并有序推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1.配合市上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22.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防止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间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防范措施,定期报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情况,强化治理与修复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工程完工后要按照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23.各镇办、各部门要落实本行政区、本行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区级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负责汇总并形成全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24.配合市上加强土壤防治研究力量,重点支持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科研攻关技术项目。(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教科体局牵头)促进环保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区发改局牵头)
25.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及责任主体缺失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积极争取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推动全区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顺利完成。(区财政局牵头)
26.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本方案要求,强化监管治理工作,对出现重大土壤污染事件,及时移交纪委组织部门按程序启动问责。(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27.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土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牵头)
铜川市王益区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打好青山保卫战,切实保护好我区自然生态环境,根据《铜川市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铜政发〔2019〕1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工作目标
本行动方案中的青山,是指铜川市境内子午岭范围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相对独立生态系统的山体。共涉及4个区县14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332.5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4.33%。其中,我区青山范围为王家河街道常家河村部分区域,总面积10.28平方公里。到2020年,配合市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森林覆盖率达到37.2%,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5%以上,各类生态破坏行为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形成合理空间开发格局。结合我区实际,配合市上编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利用“三线一单”管控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优先,引导形成合理开发秩序。2020年底前,配合市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确保青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制,禁止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规开发自然生态资源,造成生态破坏或不可逆影响。(责任单位: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
(二)加快损毁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绿色矿山创建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工程“三同时”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重点针对佛爷沟开展恢复治理,推进受损山体、土地、植被等生态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到2020年,配合市上初步建成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责任部门:区发改局、自然资源王益分局、生态环境王益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
(三)森林植被保护与修复。积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加大现有植被保护力度,营建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积极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构筑全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行动,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按照“一山一方案”,开展水源涵养、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治理试点,促进青山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到2020年,全区林地保有量不低于8.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2%,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按照《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行动方案》,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王家河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青山保卫战工作负领导和监管责任。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青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环境监管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保障青山保卫战资金投入。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按照市上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查监管机制。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青山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青山保卫战纳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环保督查内容,对相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推进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矿山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的进展与成果,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典型案例,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植绿补绿、资源节约、绿色生活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政策法规,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青山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山、保护青山的浓厚氛围。